您好,欢迎访问清河县人民医院官网!

急救电话

999/8199999

• 二级甲等医院

• 爱婴医院

• 清河县人民医院胸痛中心

• 文明服务三星级医院

• 邢台市诚信医院示范单位

• 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网络中心医院

最新动态

LATEST NEWS

AI+医疗时代|清河县人民医院AI人工智能肺结节筛查项目正式启动!
清河县人民医院被授予全国心衰中心建设单位!
告别“金属心”!我市冠脉介入治疗进入可吸收新时代
县人民医院“童心向党颂赞歌”少儿演讲大赛落下帷幕! ​
县人民医院成功承办“河北省慢性伤口治疗护理新进展培训班”

官方微信二维码
扫描立即访问

网站总览  

 

 

网站首页   医院概况

新闻资讯   患者咨询

科室导航   名医荟萃

党建工作   院务公开

设备环境   联系我们

 

 

手机网站二维码
扫描立即访问

联系我们  

 

 

  医院地址:

  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长江西街37号

 

  急救电话:

  999 8199999

 

站内搜索  

 

 

 

 

心脏标志物 糖尿病 过敏源检测

版权归清河县人民医院所有 冀ICP备19001856号 

可信组件
>
住院须知

住院须知

浏览量:
1.住院期间不能外出、外宿,需根据医生要求24小时留陪人陪伴。
2.保证环境安静、整洁、安全,不要大声喧哗,不在病房内进行娱乐活动。不要在病房内使用电炉、电暖器、酒精炉,以免发生火灾。在指定地点晾晒毛巾衣服,不向窗外、地面倒水或扔垃圾,不随地吐痰,不在病室内吸烟。
3.妥善保管好个人财产(尤其是贵重物品和现金),爱护医院公共财产,节约水、电,损坏公物按价赔偿。
4.探视亲友及陪护人员不得坐或睡在病床上。
5.如果需要咨询病情、治疗、护理、医疗收费等相关信息,请与主管医生、责任护士或护士长联系,不准私自翻阅病案及其他医疗资料。
6.为了保证诊疗安全,请配合治疗(包括饮食、生活、康复指导),不要自行邀请和接受医院外的医生诊治,不要擅自使用外购的药品。
7.为保证医保的顺利录入与报销,请携带好社会保障卡办理入、出院手续。
8.请尊重医护人员的劳动、人格权、人身权,自觉维护医院环境及遵守医院正常的就医秩序。